1. 化工鋼制無縫不銹鋼對焊管件若采用冷加工工藝,成型后須進行消除應力的熱處理。若采用熱加工工藝,當其終壓溫度低于表15-16所列終壓溫度時,也必須進行熱處理,毛坯的加熱工藝及熱處理工藝可按表15-16。

2. 不銹鋼三通應保證兩側的增厚一致,肩部圓角過渡部分的壁厚應保證大于或等于端部壁厚的1.4倍。可采用抽樣解剖或超聲波測厚儀測定。當制造工藝穩定后,可減少抽檢數量,具體數量由供需雙方協商。
3. 不銹鋼(gang)彎頭圓弧過渡部分的壁厚應均勻。
4. 不銹鋼異(yi)徑管的直管部分與圓錐部分應圓滑過渡,圓錐部分壁厚自大端向小端應均勻減薄。各部分的橢圓度應小于2%,同心異徑管中心線應保證同心,其偏差允許3mm。
5. 化工鋼制無縫對焊不銹鋼管件(jian)應具有正確的外形尺寸,主要尺寸允許偏差見15-4條規定。
6. 熱(re)加工(gong)成型和(或)熱(re)處理的管件不得有過燒(shao)、嚴重脫皮等(deng)現象(xiang)。
7. 化工鋼制無(wu)縫對焊管(guan)件(jian)熱(re)處理(li)后,應檢(jian)查(cha)管(guan)件(jian)的(de)硬(ying)度,其(qi)值應為:20號鋼 HB≤156 、15CrMo HB≤179 。
8. 化工(gong)鋼制無縫(feng)對焊管(guan)件成型后不應(ying)(ying)有(you)分(fen)層、裂(lie)紋(wen)(wen)(wen)和影響強度的折(zhe)皺等缺陷存在。若發現有(you)裂(lie)紋(wen)(wen)(wen),應(ying)(ying)采(cai)用機(ji)械方法消(xiao)除,當經探傷確(que)認裂(lie)紋(wen)(wen)(wen)已(yi)消(xiao)除,經打(da)磨(mo)后的剩余壁厚應(ying)(ying)不小(xiao)于15-4條規定的最小(xiao)壁厚時(shi),方可(ke)使用。
9. 化(hua)工鋼制(zhi)無縫(feng)對焊(han)管件應(ying)進行100%磁力探傷,在此(ci)基礎(chu)上,再(zai)按(an)同(tong)批號、同(tong)材料、同(tong)規格抽5%且不少于一件作X射線(xian)檢(jian)驗(yan)。X射線(xian)檢(jian)驗(yan)按(an) GB/T 3323,I級為合(he)格。若(ruo)發(fa)現(xian)有不合(he)格,須(xu)取(qu)雙倍數(shu)量復驗(yan),復驗(yan)結(jie)果若(ruo)仍有不合(he)格者(zhe),必須(xu)逐件檢(jian)驗(yan)。
10. 管件焊端坡口
化(hua)工鋼制無(wu)縫對焊管件(jian)的焊接端部應開坡口,坡口的形狀和尺寸見圖15-8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