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(bu)銹鋼立(li)式容器支腿(tui)為3個時,支腿(tui)的(de)方位(wei)應(ying)按(an)下述常(chang)用的(de)設備布置(zhi)設計規(gui)定(ding)或根據管道布置(zhi)需要而(er)定(ding),見圖5.9。


  圖5.9中管廊兩側的設備Ⅰ、Ⅱ支腿方位相差180°,在管廊轉角處的設備按A、B尺寸大小決定,圖中為A<B時布置方法。若B>A時,則設備皿應改為設備支腿方位,設備IV與設備III對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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