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管(guan)子壁厚用管(guan)子表號(Sch)、重量表號(XS、XXS)、壁厚或計算壁厚表示,一般具體壁厚需按照標準壁厚系列進行選(xuan)取。
2. 壁(bi)厚計(ji)算(suan)
國內材料的管子壁厚可按照GB/T 20801、GB 50316、SH/T 3059等標準計算;美標ASTM材料的管子壁厚可按照ASME B31.1、ASME B31.3等計算。如果管道材料等級中有特殊說明,可以按照其他標準進行計算。壁厚計算應以設計壓力-溫度條件,以及腐蝕或磨蝕裕量和機械加工附加量所要求的最小壁厚為依據。壁厚計算應按設計壓力和設計溫度相偶合時最嚴重條件進行設計。
3. 壁厚系列遵循的標準
當配管設計選用國內材料時,管子的尺寸和壁厚可執行GB、HG、SH/T 3405標準;當管子的尺寸和壁厚超出GB、HG、SH/T 3405標準規定的范圍時,則應執行具體工程規定的要求。
在一般情況下,≤1/2”的鋼管最小壁厚:碳鋼和低合金鋼管不小于Sch80;奧氏體不銹鋼管(guan)不小于Sch40S;鍍鋅鋼管選加厚型(例如GB/T 3091)。
管(guan)子壁厚(hou)不應小于以下三項中的最大(da)值:
①. 按SH/T 3059第8.2節規定計算的壁厚;
②. 按d。/150(d。為管子外徑,mm)確定的管子壁厚;
③. 最小選(xuan)用(yong)壁厚(hou)應符(fu)合表4.2.3的要求(qiu)。
當選用美標(biao)(biao)ASTM材料時,對于碳(tan)鋼和(he)低合金管子(zi)(zi),其外(wai)徑和(he)壁(bi)厚應(ying)執(zhi)行(xing)ASMEB36.10M標(biao)(biao)準。對于奧氏體不銹鋼,非鐵基材料的管子(zi)(zi),其外(wai)徑和(he)壁(bi)厚應(ying)執(zhi)行(xing)ASMEB36.19M標(biao)(biao)準,如果管子(zi)(zi)的外(wai)徑和(he)壁(bi)厚范(fan)(fan)圍超出 ASME B36.19M標(biao)(biao)準,則執(zhi)行(xing)ASMEB36.10M標(biao)(biao)準。當管子(zi)(zi)的尺寸和(he)壁(bi)厚超出ASME B36.10M規定的范(fan)(fan)圍時,則應(ying)執(zhi)行(xing)具體工程規定的要求。
4. 供貨的壁(bi)厚偏差應以(yi)規范(fan)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