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裝卸油品碼(ma)頭布置常用的規(gui)范


  裝卸(xie)油(you)品(pin)(pin)碼頭的消防(fang)應(ying)符合GB50160《石(shi)(shi)油(you)化工企(qi)業設(she)計防(fang)火標(biao)準》、GB50074《石(shi)(shi)油(you)庫設(she)計規(gui)(gui)范(fan)》、JTJ237《裝卸(xie)油(you)品(pin)(pin)碼頭防(fang)火設(she)計規(gui)(gui)范(fan)》的規(gui)(gui)定。


二(er)、裝卸油品碼(ma)頭(tou)與(yu)其他碼(ma)頭(tou)或建筑物、構(gou)筑物安全距離(li)的規定(ding)


  裝卸油品碼頭(tou)與其他碼頭(tou)或(huo)建筑物、構筑物的(de)安全(quan)距離,應不小于表(biao)5-8中的(de)規定。


表 8.jpg


注:1. 裝卸(xie)油品碼(ma)頭(tou)與其他相(xiang)鄰(lin)碼(ma)頭(tou)的距(ju)離,是指相(xiang)鄰(lin)兩碼(ma)頭(tou)所停(ting)靠設計船型首尾(wei)間的凈(jing)距(ju)。

2. 受潮流影響產生往復流的河(he)段屬河(he)口范圍。

3. 停靠小(xiao)于500t油船的(de)碼頭(tou),距(ju)離可減少50%。



三、可燃液體碼(ma)(ma)頭、液化(hua)烴碼(ma)(ma)頭兩相鄰(lin)泊位(wei)的(de)船舶(bo)間(jian)的(de)最小距(ju)離(li)


  ①. 在GB50160《石(shi)油化工企業設計(ji)防火標準(zhun)》中的(de)規(gui)定見表5-9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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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②. 在GB50074《石(shi)油庫設計規范》中(zhong),裝卸(xie)油品兩泊位間(jian)安全(quan)距離(li),應符合下列規定。


  a. 長度(du)(du)小于(yu)或等于(yu)150m的機動船(chuan)舶,不應小于(yu)兩(liang)泊位中較大設計(ji)船(chuan)型總(zong)長度(du)(du)的20%。


  b. 長度大(da)(da)于150m的機動船舶(bo)和非機動船舶(bo),不(bu)應小于兩泊位中較(jiao)大(da)(da)設計(ji)船型總長度的30%。


  當碼(ma)頭前沿(yan)線有交角時,上述距離應適當加大。



四、可燃液體(ti)碼(ma)頭、液化烴碼(ma)頭布置(zhi)的工程實例


  工程實例一 某LNG工程裝卸碼頭(圖(tu)5-87、圖(tu)5-88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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