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構筑物(wu)畫法的(de)一般(ban)要求


  ①. 對(dui)于構筑(zhu)物無(wu)論在圖紙范圍內還是外,均應用實線表示。


  ②. 平臺(tai)及(ji)樓(lou)面標(biao)高應表示。


  ③. 柱線(xian)號和柱間距(ju)在平面(mian)圖(tu)上應表(biao)示,但立面(mian)圖(tu)則不需表(biao)示(柱線(xian)號用Φ10mm的圓表(biao)示)。


  ④. 柱線號應從圖紙的正面看,水(shui)平書寫。


  ⑤. 柱線號的數字或(huo)字母(mu)(mu)應(ying)與布置(zhi)圖一(yi)致(大小(xiao)寫字母(mu)(mu)應(ying)有所區別(bie))。


  ⑥. 對于沒有柱線號的簡單的構筑(zhu)物(如操作平(ping)臺),柱子則不需表示(shi)。



2. 鋼(gang)結構(gou)


  ①. 基礎外形、柱子、主梁(liang)及次梁(liang)均要表示。


  ②. 斜(xie)撐的中心(xin)線應表示。


  ③. 梯(ti)子、臺階(jie)應表示。


  ④. 鋼結構防火后的外形應(ying)表示出來。


  ⑤. 樓(lou)板用(yong)相交陰(yin)影(ying)線表示。



3. 混凝土結構(gou)


  ①. 柱、梁及樓面的外形應表(biao)示。


  ②. 斷(duan)面用三(san)條(tiao)斜(xie)線表示(shi)。


  ③. 依據與參考線的(de)(de)距(ju)離(li)來表示設備坑(keng)和油(you)堤的(de)(de)位置,這些尺寸依據布置圖來表示,除(chu)另(ling)有說(shuo)明,墻(qiang)的(de)(de)厚度不需表示。


  ④. 儲油池、電纜溝和排污坑應在(zai)圖上表(biao)示(shi),但名稱、尺寸及(ji)位(wei)置(zhi)不需表(biao)示(shi)。


  ⑤. 樓層不需表(biao)示。


    注意,當鋼結構的一部分(如(ru)柱(zhu)基礎,設備平臺(tai)等)超出了界(jie)區線,鋼結構的整(zheng)個外形應表示,不(bu)能有界(jie)區線切斷。而與其他(ta)圖(tu)紙相接的通道和橫(heng)梁可以(yi)在界(jie)區線處斷開(kai)。



4. 管道布(bu)置平(ping)面(mian)圖(tu)構筑(zhu)物的畫法實例


   構筑物(wu)的(de)畫法如圖10-8所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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