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(ben)標準對應于ASMESA-213/SA-213M(2001版)《鍋爐、過熱(re)器和(he)換(huan)熱(re)器用無縫鐵索(suo)體(ti)和(he)奧(ao)氏(shi)體(ti)合金鋼管(guan)子》,與ASMESA-213/SA-213M(2001版)的一致(zhi)性程度(du)為非等(deng)效。
本標準實施后,GB13296—1991《鍋爐、熱交換器用不(bu)銹鋼無縫鋼管》作廢。本標準與GB13296—1991相比,主要變化如下∶
1. 修改(gai)了標準的適用范(fan)圍;
2. 修改了鋼管的尺寸、外(wai)形(xing)及(ji)重量;
3. 刪除了標記示(shi)例
4. 增加了(le)部分鋼(gang)的牌號(hao),取(qu)消了(le)牌號(hao)1Cr25Ti和0Cr26Ni5Mo2;
5. 明確了(le)鋼(gang)管的交貨狀態(tai);
6. 修改了力學(xue)性(xing)能和工藝性(xing)能;
7. 提高了渦流(liu)探傷(shang)檢驗級別;
8. 提高了(le)超聲波(bo)探傷檢驗級(ji)別;
9. 修改了組批規則要(yao)求。
本標(biao)準(zhun)附(fu)錄(lu)A和附(fu)錄(lu)B為資料性附(fu)錄(lu)。本標(biao)準(zhun)由(you)中國鋼(gang)鐵工業(ye)協(xie)會提出。
本標(biao)(biao)準(zhun)由全國鋼標(biao)(biao)準(zhun)化技術委員(yuan)會(hui)歸口。
本(ben)(ben)標準(zhun)起(qi)草單位∶四(si)川長(chang)城特殊鋼(集(ji)團)有(you)限公(gong)司、浙江(jiang)久立集(ji)團股份有(you)限公(gong)司。本(ben)(ben)標準(zhun)主要起(qi)草人∶陳祥順、曹勇、趙躍(yue)鍵、蔡新(xin)強(qiang)、曹志梁、宋(song)寧秋、邵羽(yu)。
鍋爐、熱交換(huan)器(qi)用不銹鋼無(wu)縫鋼管
一、范(fan)圍
本標準規定了鍋爐、熱交換器用不銹鋼無縫鋼管(guan)的分類、代號、尺寸、外形、重量、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包裝、標志和質量證明書。
本標準適用于鍋爐、熱交換器用奧氏體、鐵素體無縫不銹(xiu)鋼管。
二、規范(fan)性(xing)引用(yong)文件(jian)
下(xia)列文(wen)(wen)件(jian)中的(de)條款通過(guo)本(ben)(ben)標(biao)(biao)準的(de)引用(yong)而(er)成(cheng)為本(ben)(ben)標(biao)(biao)準的(de)條款。凡(fan)是(shi)注(zhu)日(ri)期(qi)的(de)引用(yong)文(wen)(wen)件(jian),其隨后所有的(de)修(xiu)改單(不(bu)(bu)包括勘誤的(de)內(nei)容)或修(xiu)訂版(ban)均不(bu)(bu)適用(yong)于(yu)本(ben)(ben)標(biao)(biao)準,然(ran)而(er),鼓勵根據(ju)本(ben)(ben)標(biao)(biao)準達成(cheng)協議的(de)各方(fang)研究。是(shi)否可(ke)使用(yong)這些(xie)文(wen)(wen)件(jian)的(de)最新版(ban)本(ben)(ben)。凡(fan)是(shi)不(bu)(bu)注(zhu)日(ri)期(qi)的(de)引用(yong)文(wen)(wen)件(jian),其最新版(ban)本(ben)(ben)適用(yong)于(yu)本(ben)(ben)標(biao)(biao)準。
五、尺寸、外形及重(zhong)量
5.1 外(wai)徑(jing)和壁厚
5.1.1 不銹鋼管的通常尺寸為:6mm~159mm,壁厚∶1.0mm~14mm,其尺寸規格應符合GB/T17395-1998中表3的規定。根據需方要求,經供需雙方協商,可供應其他外徑和壁厚的不銹(xiu)鋼管。
5.1.2 不銹鋼管公稱外徑和公稱壁厚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的規定。根據需方要求,經供需雙方協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可供應表1規定以外尺寸允許偏差的不(bu)銹鋼管。
5.2 長度(du)
5.2.1 通常長(chang)度
鍋(guo)爐用不銹(xiu)鋼管通常長(chang)度為(wei)4000mm~12000mm。
熱交換器及其他不銹鋼管的通常長度為3000mm~12000mm。
5.2.2 定(ding)尺長度和倍尺長度
根據需方要求,經供需雙方協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可供應定尺長度和倍尺長度的不銹鋼管或超長鋼管。定尺和倍尺總長度應在通常長度范圍內,全長允許偏差為+18mm。每個倍尺長度應留出切口余量5mm~10mm。
5.2.3 熱軋(ya)(擠壓(ya)、擴)鋼管(guan)的每米彎曲(qu)度應(ying)≤2.0mm/m。
5.2.4 冷拔(軋)鋼管的每米彎曲度應≤1.5mm/m。
5.3 不(bu)(bu)圓度和壁厚不(bu)(bu)均(jun)
不(bu)銹鋼管的不圓度和壁厚不均應分別不超過外徑和壁厚公差的80%。
5.4 端頭外形
不銹鋼管兩端端面應與鋼管軸線垂直,切口毛刺應予清除。
5.5 重量
鋼管應按實際(ji)重量交(jiao)貨。根據需方要求,經供需雙方協商也可按理(li)論(lun)重量交(jiao)貨。
六(liu)、技術要求
6.1 鋼的牌(pai)號和化學成分
6.1.1 鋼的牌號和化學成分(熔煉分析)應符合表2的規定,不銹鋼管按熔煉成分驗收。
6.1.2 成品不銹(xiu)鋼管的化學成分允許偏差應符合GB/T 222的規定。
6.2 制造方法
6.2.1 鋼的冶煉方法
鋼(gang)應采(cai)用(yong)電弧爐加(jia)爐外(wai)精煉(lian)或電渣(zha)重(zhong)熔法冶煉(lian)。經供(gong)需(xu)雙方協(xie)商,也(ye)可采(cai)用(yong)其他冶煉(lian)方法制(zhi)造。
6.2.2 鋼管的制(zhi)造方(fang)法
不銹鋼管應采用熱軋(擠壓、擴)或冷拔(軋)無縫方法制造。
6.3 交貨狀態
6.3.1 不銹鋼管應經熱處理并酸洗交貨。鋼管的推薦熱處理制度見表3,熱處理制度應在質量證明書中注明。經供需雙方協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鋼管可采用表3規定以外的其他熱處理制度。
6.3.2 凡經整體磨、鏜或經保護氣氛熱處理的不銹鋼管,可不經酸洗交貨。
七、試驗方法
7.1 不(bu)銹鋼管的尺寸和外形應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逐根測量。
7.2 不銹鋼管的內外表面應在充分照明條件下逐根目視檢查。
7.3 不銹(xiu)鋼管其他檢驗項目、試驗方法和取樣數量應符合表5的規定。
八、檢驗規則
8.1 檢查和驗(yan)收(shou)
不(bu)銹鋼管的檢查和驗收由供方技術監督部門進行。
8.2 組批規則
不銹鋼管按批檢查和驗收。每批應由同一牌號、同一爐(罐)號、同一規格和同一熱處理制度(爐次)的鋼管組成。每批鋼管的數量應不超過如下規定∶
a. 外徑D≤76mm且(qie)壁厚(hou)S≤3mm,400根;
b. 其他規格,200根。
8.3 取樣數量
每批不銹鋼管各項試驗的取樣數量應符合表5的規定。
8.4 復驗與(yu)判定規則
不銹鋼管的復驗與判定規則應符合GB/T2102的規定。
九、包裝、標志和質量證明(ming)書
不銹鋼管的包裝、標志和質量證明書應符合GB/T2102的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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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線亞洲日產一區二區:GB13296-2007 鍋爐、熱交換器用不銹鋼無縫鋼管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