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正火狀態(normalized condition)


  鋼材出廠前經正火熱處理,這種交貨狀態稱正火狀態。由于正火加熱溫度(亞共析鋼為Ac3+30~50~50℃,過共析鋼為Accm+30~50℃)比熱軋終止溫度控制嚴格,因而鋼材的組織、性能均勻。與退火狀態的鋼材相比,由于正火冷卻速度較快,鋼的組織中珠光體數量增多,珠光體層片及鋼的晶粒細化,因而有較高的綜合力學性能,并有利于改善低碳鋼的魏氏組織和過共析鋼的滲碳體網狀,可為成品的進一步熱處理做好組織準備。碳素結構鋼、合金結構鋼鋼材常采用正火狀態交貨。某些低合金高強度鋼如14MnMoVBRE、14CrMnMoVB鋼為了獲得貝氏體組織,也要求正火狀態交貨。


2. 退(tui)火狀態(annealed condition)


  為(wei)降低(di)鋼的(de)硬度和(he)提高(gao)塑性(xing),便于(yu)加工,或者為(wei)消(xiao)除冷卻與(yu)焊接時產生的(de)硬脆(cui)性(xing)與(yu)內應力(li),可(ke)將鋼材加熱(re)到800~900℃,經過保溫后(hou)緩(huan)慢冷卻,可(ke)達到使用的(de)要(yao)求。如白口鐵在900~1100℃退(tui)火(huo),可(ke)降低(di)硬脆(cui)性(xing),得到可(ke)鍛性(xing)。


  鋼材出廠前(qian)經退火(huo)熱(re)處理(li),這種(zhong)交貨狀(zhuang)態稱退火(huo)狀(zhuang)態。退火(huo)的目的主要是(shi)為了消(xiao)除和改善前(qian)道工序遺留的組織缺陷和內(nei)應力,并為后道工序做好(hao)組織和性能上的準備。


  合金結構鋼、保證淬透性合金鋼、冷鐓鋼、軸承鋼、工具鋼、汽輪機葉片用鋼,鐵素體型不(bu)銹耐熱鋼的鋼材常用退火狀態交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