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正火(huo)狀態(tai)(normalized condition)


  鋼材出廠前經正火熱處理,這種交貨狀態稱正火狀態。由于正火加熱溫度(亞共析鋼為Ac3+30~50~50℃,過共析鋼為Accm+30~50℃)比熱軋終止溫度控制嚴格,因而鋼材的組織、性能均勻。與退火狀態的鋼材相比,由于正火冷卻速度較快,鋼的組織中珠光體數量增多,珠光體層片及鋼的晶粒細化,因而有較高的綜合力學性能,并有利于改善低碳鋼的魏氏組織和過共析鋼的滲碳體網狀,可為成品的進一步熱處理做好組織準備。碳素結構鋼、合金結構鋼鋼材常采用正火狀態交貨。某些低合金高強度鋼如14MnMoVBRE、14CrMnMoVB鋼為了獲得貝氏體組織,也要求正火狀態交貨。


2. 退(tui)火狀態(annealed condition)


  為(wei)降低鋼的硬度和提(ti)高(gao)塑性,便(bian)于加工,或者(zhe)為(wei)消除冷(leng)卻與焊(han)接時(shi)產生(sheng)的硬脆(cui)性與內應(ying)力,可將鋼材加熱(re)到800~900℃,經過保溫后緩慢冷(leng)卻,可達到使用的要(yao)求。如白口(kou)鐵在900~1100℃退火,可降低硬脆(cui)性,得(de)到可鍛(duan)性。


  鋼材(cai)出(chu)廠前(qian)(qian)經退(tui)火熱(re)處理,這種交貨狀(zhuang)態稱(cheng)退(tui)火狀(zhuang)態。退(tui)火的(de)目的(de)主(zhu)要是為(wei)了(le)消除和改善前(qian)(qian)道工序遺留的(de)組織缺陷和內(nei)應力,并為(wei)后道工序做好組織和性能上的(de)準備。


  合金結構鋼、保證淬透性合金鋼、冷鐓鋼、軸承鋼、工具鋼、汽輪機葉片用鋼,鐵素體型不銹(xiu)耐熱鋼的鋼材常用退火狀態交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