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正火狀態(normalized condition)
鋼材出廠前經正火熱處理,這種交貨狀態稱正火狀態。由于正火加熱溫度(亞共析鋼為Ac3+30~50~50℃,過共析鋼為Accm+30~50℃)比熱軋終止溫度控制嚴格,因而鋼材的組織、性能均勻。與退火狀態的鋼材相比,由于正火冷卻速度較快,鋼的組織中珠光體數量增多,珠光體層片及鋼的晶粒細化,因而有較高的綜合力學性能,并有利于改善低碳鋼的魏氏組織和過共析鋼的滲碳體網狀,可為成品的進一步熱處理做好組織準備。碳素結構鋼、合金結構鋼鋼材常采用正火狀態交貨。某些低合金高強度鋼如14MnMoVBRE、14CrMnMoVB鋼為了獲得貝氏體組織,也要求正火狀態交貨。
2. 退(tui)火狀態(annealed condition)
為降低(di)鋼的硬(ying)(ying)(ying)度和提高塑性,便于加工,或者為消(xiao)除冷卻(que)與(yu)焊接時產生的硬(ying)(ying)(ying)脆性與(yu)內(nei)應力,可(ke)將鋼材加熱到(dao)(dao)800~900℃,經過保溫后緩慢冷卻(que),可(ke)達到(dao)(dao)使用的要(yao)求(qiu)。如白口鐵在900~1100℃退火,可(ke)降低(di)硬(ying)(ying)(ying)脆性,得到(dao)(dao)可(ke)鍛性。
鋼材出廠前經退(tui)火熱處(chu)理,這種(zhong)交貨(huo)狀態(tai)稱(cheng)退(tui)火狀態(tai)。退(tui)火的(de)目(mu)的(de)主要是為了消除和改善前道工序遺留的(de)組織(zhi)缺陷和內應(ying)力,并為后(hou)道工序做好組織(zhi)和性能上的(de)準備。
合金結構鋼、保證淬透性合金鋼、冷鐓鋼、軸承鋼、工具鋼、汽輪機葉片用鋼,鐵素體型不銹耐熱鋼(gang)的鋼材常用退火狀態交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