輸油管道(dao)選(xuan)用的(de)鋼管、管道(dao)附件的(de)材質(zhi)選(xuan)擇應(ying)根據設計(ji)壓力、設計(ji)溫度和所(suo)輸介(jie)質(zhi)的(de)物理性(xing)質(zhi),經(jing)(jing)技術經(jing)(jing)濟比(bi)較后確定。
輸油管道線路用鋼管應采用管線鋼,鋼管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/T 9711《石油天然氣工業 管線輸送系統用鋼管》的有關規定;輸油站內的工藝管道應優先采用管線鋼,也可采用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/T 8163《輸送流體用無縫鋼管》規定的鋼管。
管(guan)(guan)道附件和其他(ta)鋼(gang)管(guan)(guan)材料應采(cai)用(yong)鎮(zhen)靜鋼(gang)。采(cai)用(yong)的鋼(gang)管(guan)(guan)和鋼(gang)材應具有良好的韌性和可焊性。
當鋼管(guan)(guan)儲(chu)存、運(yun)(yun)輸、施工的環(huan)境溫(wen)度(du)或運(yun)(yun)行溫(wen)度(du)低于0℃時,應對鋼管(guan)(guan)和管(guan)(guan)道附(fu)件材料提(ti)出韌性要求(qiu)。
液(ye)化石油氣管道及管道附件,應(ying)考慮低溫下(xia)的脆性斷裂和運行溫度(du)下(xia)的塑性止裂性能。
鋼制鍛造法蘭及其他鍛件,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NB/T 47008《承壓設備用碳素鋼和合金鋼鍛件》、NB/T 47009《低溫承壓設備用合金鋼鍛件》和NB/T47010《承壓設備用不銹鋼和耐熱鋼鍛件》的有關規定。
1. 鋼制管件應符合下列(lie)規定(ding):
①. 冷彎(wan)管(guan)、熱煨(wei)彎(wan)管(guan)宜(yi)采用與直管(guan)段相(xiang)同的鋼(gang)級材料制作。
②. 制作冷彎管的鋼管管型宜與兩側連接的直管段相同,熱煨彎管不宜采用螺(luo)旋焊縫鋼管制作。
③. 用為了達到規定的最低屈服強度而進行過冷加工(控軋、冷擴)的母管制作的熱煨彎管,其許用應力應按現行國家標準GB/T 50253《輸油管道工程設計規范》的規定取值。
④. 鋼制管件的制造、檢驗、試驗、標志和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/T 12459《鋼制對焊無縫管件》和國家現行標準SY/T 0609《優質鋼制對焊管件規范》、SY/T0510《鋼制對焊管件規范》和SY/T 5257《油氣輸送用感應加熱彎管》的有關規定。管件與直管段不等壁厚的焊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 50253《輸油管道工程設計規范》的規定。
2. 管道附件設計(ji)應符合下列規定;
①. 管道(dao)附(fu)件(jian)應按設(she)計(ji)內(nei)壓力(li)、設(she)計(ji)溫度和(he)最低(di)環境(jing)溫度選擇和(he)設(she)計(ji),并應按管道(dao)附(fu)件(jian)能承受作用在其上的(de)外壓、內(nei)壓、外壓與(yu)內(nei)壓之間最大壓差進行(xing)核算(suan)。
②. 管道(dao)附(fu)件(jian)的非金屬鑲裝件(jian)、填料、密封件(jian),應(ying)選擇耐(nai)油(you)、耐(nai)溫的材料。
鋼制異徑接頭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/T 150.1~150.4《壓力容器》的有關規定。無折邊異徑接頭的半錐角應小于或等于15°,異徑接頭的材質宜與所連接鋼管的材質相同或相近。
鋼制平封頭或凸封頭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/T 150.3《壓力容器 第3部分:設計》的有關規定。
絕緣接頭、絕緣法蘭的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SY/T 0516《絕緣接頭與絕緣法蘭技術規范》的有關規定。公稱壓力大于5MPa,直徑大于30mm的輸油管道宜采用絕緣接頭。
輸油(you)管道的(de)剛度應滿足鋼管運輸、管道施工和運行時的(de)要(yao)求。鋼管的(de)外(wai)直徑與壁厚的(de)比值不宜大(da)于(yu)100。
輸油管道(dao)(dao)應(ying)計(ji)(ji)算由設(she)計(ji)(ji)內壓(ya)力、外部載(zai)荷和溫度變化所(suo)產(chan)生的應(ying)力,并(bing)應(ying)使(shi)其(qi)小于管道(dao)(dao)、管道(dao)(dao)附件及所(suo)連接設(she)備的安(an)全承受能力。
3. 管道和(he)管道附(fu)件的開孔補強應(ying)符合下(xia)列規定:
①. 在主(zhu)管(guan)上(shang)直接開孔焊接支(zhi)管(guan),當(dang)支(zhi)管(guan)外(wai)徑(jing)小于0.5倍主(zhu)管(guan)外(wai)徑(jing)時(shi),可(ke)采用補(bu)強(qiang)圈(quan)(quan)進(jin)行局(ju)部補(bu)強(qiang),也可(ke)增加主(zhu)管(guan)和支(zhi)管(guan)管(guan)壁(bi)厚度(du)進(jin)行整體(ti)補(bu)強(qiang)。支(zhi)管(guan)和補(bu)強(qiang)圈(quan)(quan)的材料(liao)(liao),宜與(yu)主(zhu)管(guan)材料(liao)(liao)相同或相近。
②. 當相鄰兩支管中心線的間距小于兩支管開孔直徑之和,但大于或等于兩支管開孔直徑之和的2/3時,應進行聯合補強或加拿大主管管壁厚度。當進行聯合補強時,支管兩中心線之間的補強面積不得小于兩開孔所需總補強面積的1/2。當相鄰兩支管中心線的間距小于兩支管開孔直徑之和的2/3時,不得開孔。
③. 當開孔直徑小于或等于50mm時,可不補(bu)強。
④. 當(dang)支管(guan)外(wai)徑大于或(huo)等于0.5倍主管(guan)外(wai)徑時,應采用(yong)三通或(huo)采用(yong)全包型補強。
⑤. 三通和主管開孔宜(yi)采用等面積補強(qiang)。
⑥. 開孔(kong)邊緣距主管(guan)(guan)(guan)焊(han)縫宜大于(yu)主管(guan)(guan)(guan)管(guan)(guan)(guan)壁厚(hou)的5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