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0月7日,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,對原產于中國大陸、中國臺灣和印度尼西亞的熱軋不銹鋼(gang)板卷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。其中,中國大陸企業的具體稅率為:福建福欣特殊鋼有限公司14.6%,振石集團東方特鋼有限公司9.2%,響水德豐金屬材料有限公司、福建鼎信科技有限公司17.5%,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、太原太鋼大明金屬制品有限公司、廣東太鋼不銹鋼加工配送有限公司、天津太鋼天管不銹鋼有限公司及其他公司19.0%;中國臺灣企業的具體稅率為:燁聯、唐榮4.1%,華新麗華及其他公司7.5%;印度尼西亞企業的具體稅率為:印尼廣青鎳與不銹鋼產業公司、印尼青山不銹鋼公司及其他公司17.3%。涉案產品的海關編碼為721911、721912、721913、721914、721922、721923、721924、722011和722012。本案傾銷和損害調查期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。損害分析期為2016年1月1日至傾銷和損害調查期結束。
2019年(nian)8月12日(ri),歐(ou)盟委(wei)員(yuan)會發布(bu)公(gong)告稱,應歐(ou)洲鋼(gang)鐵協會代表歐(ou)盟熱(re)軋不銹鋼(gang)板(ban)卷生(sheng)產(chan)商于(yu)2019年(nian)6月28日(ri)提出的申請,歐(ou)盟委(wei)員(yuan)會對原(yuan)產(chan)于(yu)中國(guo)大(da)陸(lu)、中國(guo)臺(tai)灣和印(yin)度尼西亞的熱(re)軋不銹鋼(gang)板(ban)卷進行反(fan)傾銷立案調查。2020年(nian)4月8日(ri),歐(ou)盟委(wei)員(yuan)會發布(bu)公(gong)告,對原(yuan)產(chan)于(yu)中國(guo)大(da)陸(lu)、中國(guo)臺(tai)灣和印(yin)度尼西亞的熱(re)軋不銹鋼(gang)板(ban)卷作出反(fan)傾銷肯定性初裁。

